“数字藏品是具有一定价值的商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相应保护,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等。”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考虑到法律的滞后性,以及行业正面临的诸多问题,赵虎认为,行政执法部门可先出台指导性意见,对数字藏品平台资质、市场交易规则等进行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藏品的知识产权问题也应该进一步厘清。”赵虎进一步解释说,“比如,哪类艺术品必须授权后才能生成数字藏品,哪些不需要版权许可,以及数字版权归属如何等。”
去年10月,国家版权交易中心
联盟、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省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联合蚂蚁集团等共同发布了《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坚决抵制数字文创产品的恶意炒作行为。近期,中国互联网
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发布倡议,呼吁会员单位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
薛军表示,规范数字藏品行业发展,要对数字藏品平台强化监管,落实平台相关责任。平台发布藏品时应该保证价格、交易条件、服务规则等公开透明,允许进行藏品交易的平台,还应该明确相应资金安全保护措施。
“另一方面,用户自身要有风险意识,避免以炒作心态参与交易。应选择符合资质、有交易保障的平台进行消费,交易前对产品真实性进行确认和验证。”薛军说,“如发现平台有违法情况,或交易过程中出现权益受损,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调查,依法查处。”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