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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林业碳汇开发交易的几点建议答复

2023-5-9 15:05

来源: 福建省林业局政府网

关于大力推动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通过探索“林业碳汇+”活动,由点到面,着力推动林业碳汇产品实现其生态价值。 一是 “林业碳汇+中和活动”。贯彻落实《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支持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通过营造碳中和林或购买林业碳汇,抵消活动会议产生的碳排放,实现碳中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与,截至目前,“八闽碳惠”小程序注册用户数3553名,已完成碳中和数量640.52吨,低碳出行36635483(步数),低碳公益捐赠178次;全省已有30个单位34场会议活动中和抵消碳排放量598.8吨。 二是 “林业碳汇+乡村振兴”。三明、南平顺昌等地探索发展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山区农村碳汇林作为开发对象,促进林农和村集体增收,让农村地区共享发展红利。截止目前林业碳票、“一元碳汇”分别实现交易8.6万吨、0.798万吨,117.1万元、79.8万元。 三是 “林业碳汇+生态司法”。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分别联合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编制《刑事司法林业碳汇损失量计量方法(试行)》,建立体现林业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赔偿机制。 四是 “林业碳汇+生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林业碳汇保险、再保险业务,运用市场机制防范化解碳汇损失风险,保障林业碳汇项目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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