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ESG体系的形成源自于公众的自发运动和非营利组织的推广,在我国则是以自上而下的政府引导为主。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2016年的研究发现,在政府主导且强制披露ESG信息的国家,企业的平均ESG
评级比没有强制披露要求的国家高33%。我国也应逐渐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从当前以企业自愿披露为主,向自愿和强制相结合过渡,甚至到以强制披露为主,并借鉴美国做法,对不执行披露制度或隐瞒信息的企业予以严厉处罚。对于信息披露的对象,可先在国有、大型企业和污染行业先行试点,逐步向中小型私有企业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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