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欧盟所取得的进展尤为突出。2005年1月1日起,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正式运行。该体系以《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为核心原则,制定欧盟2003年37号令作为法律框架,是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的跨国家、跨行业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交易总量占全球碳排放配额交易总量的80%左右,在世界
碳交易市场中具有示范作用。
重要性与可行性
我国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全球变暖现象,以及温室效应等问题,在2022年9月22日向联合国大会宣布,努力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在2030年之前达到排放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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