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第一次履约,生态环境部在此次履约期内收紧配额的同时,引入灵活的“借碳”机制和个性化纾困机制,以减轻企业履约压力。《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对配额缺口率在10%及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因经营困难无法通过购买配额按时完成履约的,可从2023年度预分配配额中预支部分配额完成履约,预支量不超过配额缺口量的50%。并对承担重大民生保障任务的重点排放单位,并且执行履约豁免机制和灵活机制后仍无法完成履约的,将科学、精准、有效地减轻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负担。
此外,在碳配额履约方面,此次《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突出了“差异化分配,差异化履约”的特点,提出对不同种类的排放单位给予不同的碳配额发放方式和履约方式。并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在清缴阶段,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登机构)对重点排放单位配额进行强制履约。同时,提出不得限制配额跨集团、跨区域流动。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将有助于提高
碳市场各交易主体履约交易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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