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
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提出,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通知》明确,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通知》还提出要衔接
碳市场,研究推进绿证与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衔接协调,更好发挥制度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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