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3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实际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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