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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围绕“双碳”目标,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提案

2023-8-19 11:27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

统筹谋划,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一)电源侧。一是增加新能源装机水平。统筹资源条件、政策因素、经济可行等,推动新能源资源梯次开发,推动调峰气电、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以及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龙头水电站建设和水电扩机等各类调节性电源建设。争取至2035年,云南新能源装机达到约1亿千瓦,实现全省总装机的倍增与翻番。二是重塑云南省各类电源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定位。将新能源培育成为未来云南增量电源的绝对主体,水电由绝对主力电源转变为基础性电源,火电成为应对来水波动、新能源出力波动等不确定性的调节型电源。

(二)负荷侧。一是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推动超过5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形成“能发能用”“可上可下”的新型电力系统用户。二是加强需求侧管理。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匹配发用电曲线,通过更加严格的用电政策推动高能耗、高电耗、低附加值的产业退出,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效率。

(三)电网侧。一是强化新能源富集地区送出通道建设。加强绿色铝硅项目集中布局点负荷供电能力,加快推进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展的电网建设。二是推动电力回送和藏电入滇。藏东南水电接续(接近1亿千瓦水电资源)、缅北水电回送(超过3000万千瓦),推动形成“接续藏东南、辐射东南亚、联通粤港澳”的区域能源电力枢纽。三是提高电网的智能化、数字化和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输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研究,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展的电网技术和管理水平,构建新能源发电、储能调节、用电负荷“可观、可测、可控”调控体系,建立“信息完备、预测精准、调整灵活”的电力运行智能化调度系统。

(四)储能侧。“十四五”期间,从保障云南电力供应、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实际需求出发,优先发展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的新型电池储能,并探索其他新型储能形式的应用。中长期,从全局优化储能规模布局,结合需求发展抽水蓄能,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通过源、网、荷侧储能多元发展,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尺度上满足系统调节和电力存储需求,提高系统整体的调节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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