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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加快碳市场和碳普惠体系互通,居民迎来个人碳资产

2023-9-3 08:22

来源: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 作者: 任大明

多地加强碳普惠体系建设,促进碳普惠与碳市场衔接


2014年,武汉在全国率先进行碳普惠机制试点工作。“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加快碳普惠体系建设步伐,多地出台碳普惠专项政策推动碳普惠发展,并日益重视碳普惠与碳市场互通工作,推动碳普惠项目参与碳市场交易。

其中,广东山东深圳上海成都重庆天津等地相继发布碳普惠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对碳普惠机制衔接碳市场进行规定。例如,广东省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将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绿色碳汇等低碳行为所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PHCER)纳入管理,并允许PHCER在当地进行交易。

今年以来,深圳、武汉等地进一步加快推进碳普惠参与碳市场相关工作。今年5月,武汉发布《武汉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和组织等符合规定的主体可参与碳普惠减排量交易。今年8月,深圳“全民碳路”碳普惠项目在深圳排交所上市交易,标志着深圳“首个碳普惠交易品种”正式进入碳市场。

上海在全国较早便展开区域碳市场试点工作,至今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和机制,建立了一个公开透明、稳定有效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此次,上海《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草案)》从碳市场和碳交易角度出发,将本市的碳普惠减排量纳入上海碳市场交易标的当中,并明确了碳普惠平台建设、参与规则、方法学管理、减排量或积分消纳等机制问题,提出企业、团队、个人均可以参与碳普惠减排量交易,为碳普惠减排量参与碳市场交易提供了可靠的措施保障和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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