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长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长三角生态
能源碳汇基金、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共同举行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合作协议暨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固碳增汇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仪式。
合作协议签订后,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和长兴县人民检察院现场向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捐赠了首笔碳汇认购金134427元。
该笔碳汇认购金主要为此前经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
公益诉讼,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4件案件生态损害赔偿金。当事人在教育引导下,自愿认购碳汇用于替代性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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