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生态环境部于9月15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管理办法》并指出,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降碳增汇、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
在施懿宸看来,我国自2017年3月暂停了对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申请受理以来,暂停签发已超过6年。当前存量CCER已逐渐难以满足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需求,本次《管理办法》获得原则通过后,初步认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望于年内迎来重启。
“自愿减排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之间的互动,可以为碳减排提供协同效应。”施懿宸认为,自愿减排市场鼓励企业采取主动减排措施,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设定碳排放目标和价格来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
对于控排企业而言,可以在两个市场中共同参与,既通过自愿减排实现环保目标,又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购买碳配额。考虑到当前我国自愿减排市场单位碳成本相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单位碳成本较低,自愿减排市场重启后不仅可以丰富企业实现年度控排目标的方式,还可以有效控制减排成本。
同时,对于非控排企业而言,当前虽不能直接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可以探索参与自愿减排市场,加快企业实现碳中和目标。特别是在部分
供应链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提出要求的市场环境下,自愿减排市场重启可以为非控排但有碳中和战略需求的企业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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