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先后颁布的《
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福建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系列政策,均提出要深入开展海洋碳汇研究,开展海洋碳汇交易试点探索,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抢占海洋碳汇制高点。我省在推进“蓝碳行动”减排与增汇并举,促进“增量”“提质”双突破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的海洋碳汇交易成交量占全国约八成;莆田秀屿区完成全国首例双壳贝类海洋渔业碳汇交易;全国首例以“蓝碳”赔偿渔业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在
福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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