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中指出,2017年3月14日前已获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用于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2025年1月1日起不再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
即目前市场上现存的CCER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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