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第六届亚太
能源监管
论坛在
深圳举办。国家能源局在论坛期间发布《中国能源监管探索与实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首次对我国能源监管理念进行系统阐释。报告显示,能源监管在保障能源安全、支撑绿色转型、推动市场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障能源安全供应
近年来,我国围绕能源安全,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手段,监督重大规划、项目落地,推动能源政策有效执行。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保供稳价作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016年以前,东北电网低谷调峰十分困难,新能源弃电率超过20%,春节期间26家火电厂单机供热,电网、热网运行存在风险。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东北区域建立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效缓解了热电矛盾,2018年起完全消除冬季单机供热隐患。
2022年,
贵州燃煤机组由于煤质差、长周期运行导致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限情况增加。贵州能源监管办强化并网运行考核与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约束激励作用,促进发电企业加强机组运维,挖掘顶峰能力。2023年1月至8月贵州月均非停容量同比下降34.3%,有效提升了电力保供能力。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能源监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用能需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务实举措,深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
浙江省
嘉兴市不断探索服务新模式。国网嘉兴供电公司营销专职吴佳介绍,“今年公司成立重点工程推进办,强化政企信息共享,结合市域重大项目布局、发展规划和用电需求趋势,主动提升区域电力配套供给能力,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电源支撑”。
报告显示,继2015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后,2020年县级行政区全部通大电网,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村村通动力电后,于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办电“三零”“三省”服务,累计为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2000亿元。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能源监管将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群众用能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动能源从“基础服务”向“优质服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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