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鼓励开发碳普惠项目,相关单位需依据《北京市碳普惠项目管理要求》(附件4)申请。项目须符合本市已发布的方法学标准,经审核签发的减排量可用于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抵销,最高抵销比例不超过应清缴量的5%。企业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抵销申请,并附减排量核证文件。项目类型涵盖可再生
能源、林业碳汇等领域,审核流程包括第三方机构核证、生态环境部门复核,确保减排量真实可追溯。未使用的碳普惠减排量可留存至后续年度使用。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