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北京市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协议转让交易实行差异化涨跌幅限制,单日价格波动幅度为当日基准价的±30%,较公开竞价交易的±10%限制更为宽松。交易机构保留动态调整权限,当出现连续涨跌停或市场风险显著变化时,可经市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调整限制比例。价格异常波动触发机制明确:连续3个交易日同方向波动达限值即启动风险评估,调整决定需通过交易系统及官网公示。该制度兼顾市场流动性与风险防控,为大宗交易提供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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