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细化重点
碳排放单位既有设施退出配额核减规则,要求历史基准年排放量算术平均值≥5000吨的设施退出时,须提交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某石化企业关停年产30万吨乙烯装置,经核验该装置2019-2021年平均排放量6.2万吨,企业配额基数从15万吨调减至8.8万吨。文件规定退出设施需提供停产公告、设备拆除影像及
能源计量终止记录,未完成环保验收的设施继续纳入配额管理。核查机构采用卫星热力图监测设施停运状态,持续3个月无热源信号视为实际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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