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明确公共充电桩碳减排核算方法,规定使用绿电占比≥30%的充电桩,减排量按基准值1.1倍核发。某充电站年充电量500万kWh,绿电占比40%,减排量=500×0.604×1.1=332.2吨。文件要求充电桩运营商接入国家可再生
能源信息平台,核查机构核验绿色电力交易凭证,未达标企业按普通火电因子核算。新规推动充电桩绿电消费占比提升至35%,头部企业光伏车棚覆盖率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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