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北京市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愿参与单位需通过半年期合规审查,交易机构动态调整准入名单并报送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查重点包括注册资本变动、碳管理制度执行及近三年环保处罚记录。新纳入单位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交易,移出单位给予30日缓冲期。名单变动实时同步至注册登记系统,市场参与主体可通过交易账户查询最新合格名录,确保准入管理实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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