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
航空运输业纳入
碳排放精细化管理体系,依据《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民用航空运输业》(DB11/T 2057-2022),民航企业须完整报告航油燃烧直接排放及外购电力间接排放。文件要求中国民航信息网络等重点单位区分固定设施与移动设施排放,机场地面保障设备能耗纳入固定设施核算,航班燃油消耗按实际起降数据计算。针对航空煤油燃烧产生的CO2,采用IPCC缺省排放因子3.15tCO2/t燃料,同时需监测含硫量等质量参数。民航企业外购绿电需提供电力交易凭证,经核实的绿电消费量可等量扣减间接排放,但暂不计入履约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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