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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争议处理管理办法》规定调解人员实行利益回避制度。与被调解方存在股权关联、近亲属关系、业务合作等情形的专家需主动申报回避,违规参与调解将导致结果无效。建立含法律、会计、碳核查等领域的百人专家库,重大争议随机抽取5人组成合议组。调解过程允许聘请第三方翻译机构,涉外争议配备双语调解员。调解场所实行全程音视频记录,存档期不少于争议结束后5年。该制度保障调解公正性,明确违规调解的法律责任,提升争议解决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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