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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化行业碳排放配额采用历史总量法核定 基准年排放波动超20%可申请加权计算

2025-7-29 13:20

北京市石化行业碳排放配额采用历史总量法核定,基准年排放量取2021-2023年算术平均值,并按98%控排系数核减。对于期间排放量波动超20%的企业,允许采用E=(E2021²+E2022²+E2023²)/(E2021+E2022+E2023)公式计算加权基准值。以某企业三年排放量分别为80万、100万、120万吨为例,加权基准值达103万吨,较算术均值100万吨提升3%。文件要求乙烯、PX等重点装置单独计量,核查时需查验DCS系统原始生产数据,能源折标系数误差不得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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