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台
碳排放数据偏差修正规则,明确重点参数误差超5%即启动复核程序。火力发电企业供电量差异超5%的,需重新校核电表并追溯12个月数据;
水泥企业熟料产量差异超5%的,以税务发票统计值替代生产报表数据。对于故意虚报行为,按差异量的150%扣减配额。文件要求核查机构留存原始校核记录,包括仪器校准证书、数据逻辑校验表等。2024年试点期间,首批200家重点企业将接受数据全流程溯源检查,涉及37项关键参数的3000余个数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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