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台配额调整细则,明确重点企业符合产业政策退出的设施,若历史基准年(2021-2023)年均排放超5000吨,可申请扣减基准配额。以某石化企业关闭年产10万吨乙烯装置为例,该装置2021-2023年年均排放1.2万吨,经审核后可核减对应配额基数。新增设施排放量达年度总量20%或超5000吨的企业,可提交建设批复、环评文件等证明,首年按实际排放量获取配额。基准年排放波动超20%的企业,可采用E=(E2021²+E2022²+E2023²)/(E2021+E2022+E2023)公式计算加权基准值,降低异常年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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