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分布式光伏的特点,细则对特定项目作出了灵活性安排。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若项目备案主体(项目业主)与实际投资方不是同一主体,允许项目备案主体委托投资方或其他市场经营主体,以"聚合"的方式统一参与绿证的电量数据报送、核发申请和交易。这一政策解决了自然人项目可能面临的权属复杂、规模小、管理成本高等实际操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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