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对电网企业在绿证数据支撑方面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要求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前一月新增可再生
能源并网项目信息推送至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协助发电企业完成建档立卡。同时需配合维护项目信息,按要求及时提供绿证核发、交易、核销等所需数据,并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对于增量配电网、地方电网企业,也需按相同规范归集电量数据,确保绿证核发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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