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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日本数字货币征税新方案:资产征税无国界

2018-12-11 15:25

来源: 链得得 作者: 玉琴

无法相抵,财产属性增强


本次国税厅主持的研讨会中研讨出的计算方式方面,主要涉及到日本《所得税法》《法人税法》《消费税法》《资金决算法》等各项法案和法令。具体与《新资金决算法》规定一样,被划分为所得税的杂项所得中。

这也就意味着,即使本年度在数字货币交易中亏损,也无法与其他所得税进行抵消。本次问答中,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 

注意,对于数字货币的购入价格中,在2017年6月以前,日本除了消费税以外(日本现行消费税为8%,估计明年还会上调),还要加上手续费,包括交易平台的手续费。但在2017年6月以后,数字货币买入卖出均并没有消费税。

本次研讨会中回答的问题中,还认定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在第19个问题中认定,在国内外交易平台保有的数字货币,视为《财产债务调书》的统计范围。根据《决算法案》第2条第5项规定,截止12月31日自己保有的有价值的数字货币,部分国内海外,必须记载到《财产债务调书》中,价格还是根据时价计算,计算困难的,根据平台公布的历史数据推算。

但是个人保有的数字货币资产,无论是国内还是海外交易平台或者钱包中,都不能划为《国外财产调书》的统计范围内。

为了防止漏报,去年没有申报的部分,以及今年即将申报的部分,需要分开进行计算。但是去年的所得税需要自己计算交易金额,今年的部分只需要通过国税厅给的“年度交易报告书”计算器就可以算出来。

去年和今年的所得申报分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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