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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最新解读

2019-1-10 21:52

来源: 巴比特 作者: 史宇航

2009年1月10日,Hal Finney在Twitter上宣布“运行比特币”(Running Bitcoin),两天后,中本聪向Finney发送了比特币历史上第一笔交易。10年后的2019年1月10日,中国国家网信办发布在发布中国首部国家级区块链管理法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将于2019年2月15日正式生效。《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制定,意味着金融以外的区块链应用被监管者纳入视野,区块链管理开始进入“快车道”。


相对于2018年10月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生效的文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另外,尽管2019年刚刚开年,《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已经是“第3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了。


一、管辖范围

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


  • 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经营性)
  • 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
  • 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非经营性)

而通过区块链提供上述服务,即可能被纳入《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认为是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区块链的本质是分布式记账(记录信息)系统,在理论上所有的区块链系统都在提供信息服务,包括为最高人民法院所认可的区块链存证服务,都被《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纳入管辖范围。


在主体方面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


  • 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
  • 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拟将节点提供者也认为是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而根据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所涉及的主体会远超想象。以比特币为例,只要在自己的电脑上下载了完整的钱包,即成为比特币系统的节点,也就属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除此以外,技术支持机构也被定义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极大拓展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管辖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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