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向市场传递零容忍明确信号,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一)四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2022年9月,为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执法司法水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马某田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案”等5件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备受关注的康美药业案再次被点。此外,郭某军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姜某君、柳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王某、李某内幕交易案,鲜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均在典型案例之列。“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通过发布案例以案释法,警示上市公司董监高、证券机构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业、履职,对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司法机关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二)最高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典型案例。202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维护
金融市场秩序”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6起证券犯罪典型案例、6起证券违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相当典型地代表了证券行业内诸多违法犯罪特点的一个个参照标杆。其中,6起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分别为:欣某股份有限公司、温某乙、刘某胜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中某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卢某旺等人欺诈发行债券、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唐某博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王某、王某玉等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胡某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滕某雄、林某山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案。6起证券违法典型案例分别为: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华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通某投资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周某和内幕交易案;吉某信托公司内幕交易案。
(三)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组织各地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宣判并公布了一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并收集整理了7件2017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结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1件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2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唐汉博等操纵证券市场案;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3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周文伟内幕交易案;顾立安内幕交易案;陈海啸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1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齐蕾、乔卫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这些案例从多个角度表明了人民法院对证券、期货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2022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表示下一步将做好三个“进一步”:进一步加大惩处犯罪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
(四)证监会通报典型案例。2022年4月,证监会发布《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这是证监会连续第六年发布证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相关案例体现了一些新特点和新变化,比如操纵市场团伙化、专业化,财务造假的隐蔽化。证监会通报典型违法案例背后,是近年来我国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不断推进。特别是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证监会等监管部门严厉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立体式追责体系,形成合力,不断净化市场生态。
结语
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最鲜明特征之一便是全面从严治市。法律责任是证券法治的基石,其演变历程充分彰显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落实违法主体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本理念。《意见》明确了资本市场未来5年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主要目标,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资本市场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有助于打造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资本市场环境,提升整体上市公司质量,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让投资者有信心、有预期,努力建设现代化的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总体战略部署。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