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
碳排放核算方法仍以《1996 年 IPCC 国家 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为主,监管部门虽然发布了核算指南等技术文件,但并未提出 统一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规范要求,企业只能依托现行传统的数据收集体系 开展工作,缺乏技术指南和标准的有效支撑。然而,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 员会在 2006 年和 2019 年先后通过了《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19 修订版)》。相关指南已成为 世界各国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的最新方法和规则。2019 年版指南首次完整提出基于 大气浓度反演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做法,并逐渐成为全球和区域尺度下检验和校准温 室气体排放结果的重要手段。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