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许可数据信息定期核验工作机制,持证可再生
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应当结合日常业务,每年对运营项目许可相关数据信息进行1次核对,对已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和许可事项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补充完善其他相关数据信息。对于3年内未登录系统进行数据信息完善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许可数据信息真实有效,许可数据同步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中进行更新。除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外的其他类型发电项目,一并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许可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
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