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则中可以抽象地规定消费者的适度消费义务,在分则中则进行具体化,比如可以规定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应优先选购绿色
低碳产品的义务。
同时,依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及部门规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公众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定位与社会功能,规范垃圾分类义务,使之形成一个协调配合、有效运行的整体义务并契合于垃圾分类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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