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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能规划联〔2023〕233号】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8-21 09:34

来源: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能规划联〔2023〕233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全面建设清洁能源大省,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2030年前实现能源领域碳达峰,提前布局碳中和。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全局统筹、战略谋划、整体推进,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侧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加强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总体部署,注重政策的协同性和差异化,制定科学合理的碳达峰目标和路径。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健全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用能交易、碳排放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加快形成适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市场机制。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大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

有序转型、保障安全。在保障全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依托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稳定供应能力,推动对化石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陆上风光三峡”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山水蓄能三峡”全面启动。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左右,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为实现能源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陆上风光三峡”全面建成,“山水蓄能三峡”基本建成。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000万千瓦。全省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实现2030年前达峰。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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