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网输配辅助服务、可再生
能源并网、分布式能源、微电网以及用户侧等方面,积极推动储能应用,带动储能电池制造等上游产业发展,逐步形成完整的储能产业链。力争到“十四五”中期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储能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到“十四五”末期形成较为完整的储能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引导新能源开发主体在电网侧联合开展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储能规模不低于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的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5万千瓦。(省能源局、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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