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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能规划联〔2023〕233号】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8-21 09:34

来源: 吉林省能源局

完善重点领域财政、价格、金融政策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动抽水蓄能价格机制有效实施,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拉大峰谷价差。推动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支持能源清洁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统筹,深化部门、地区之间协同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清洁能源开发、“吉电入京”外送通道、“绿电”产业示范园区等重大事项。(各市、县级政府及中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扶持力度

构建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投融资政策体系,不断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加大对节能减碳项目实施、技术研发等支持力度,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差别电价等环保电价政策。集中相关扶持政策向低碳产业园区倾斜,在园区用地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支持园区企业发展。积极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市场化机制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中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注重监督落实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依法依规、全面覆盖、透明高效、执纪严格的监管督导体系。强化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照目标要求,及时跟踪问效,分析存在问题,推进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施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全过程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形成促进吉林省能源领域如期实现碳达峰的合力。(中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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