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真实性与公允度是CCER机制的核心生命力,也是2017年项目暂停的重要原因。CCER管理办法由生态环境部和市监总局共同发布,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强化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但同时,CCER的审定、核查机制要求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负有确保相关项目审定报告、减排量核查报告合规、真实、准确的重要职责。而审定与核查机构从事的本质上是“认证”活动,市场监管总局是这些第三方机构的实际监管部门。未来CCER市场将形成生态环境部监管碳减排、市场监管总局监管认证活动的双主管部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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