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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11-14 09:47

来源: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筑牢碳金融发展根基


1.建立精准识别对接机制。建立完善碳金融项目库,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认定评价标准,推动符合标准的企业和项目入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为金融要素精准保障提供支撑。(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建立数字化服务体系。依托全市统一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开发碳金融服务功能模块,利用碳账户大数据赋能,为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产业信息、绿色项目信息与绿色企业画像,协助解决绿色项目识别和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建立碳普惠服务体系。加大碳普惠平台推广力度。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积极开发碳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探索运用碳普惠机制助力企业、社区、家庭中小型减排项目实现价值。(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构建碳金融组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设立绿色组织机构,提升碳金融产品研发和风险防控能力。支持设立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地方金融组织。鼓励绿色金融研究机构、专业智库创新发展。(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落实)

5.构建风险监测防范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碳金融产品资金的后续管理。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绿色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做好应急预案,防范化解风险。(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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