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源自生产生活的各领域,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与每个公民和单位都息息相关,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减污降碳,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
政府部门应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一是建立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二是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引导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引导全民参与,增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三是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拓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方式,丰富废弃物循环利用品类,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
重点企业应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一是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主动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畅通回收利用渠道,提高废弃物回收管理效率;二是响应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三是聚焦退役新
能源设备、复杂难用大宗固废等废弃物,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或成果产业化应用。
社会公众应主动参与废弃物循环利用。一是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
低碳的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二是践行闲置物品循环利用理念,主动了解、接纳二手商品等低碳产品,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习惯;三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门户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反馈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意见》的出台,为各地区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供了指引。随着《意见》的实施,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构建必将更加完善,进一步缓解我国资源安全压力,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作者:朱黎阳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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