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森林可持续经营”概念就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森林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热门话题。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实践,成就举世瞩目。2002年,制定并颁发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森林保护与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2004年,出台《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选取汪清林业局、永安市、井冈山市、靖安县、临安市、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清源县等7个单位首批启动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验示范点建设,积极探索不同地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技术、模式和指标。2006年,出台《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2007年,印发《关于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的通知》;2009年,出台《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加快推进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体系建设。2011年,在全国选取200个单位,开展以森林采伐管理改革为核心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2012年,选择
辽宁省清源县等12个单位作为履行《联合国森林文书》的示范单位。2015年,确定
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
浙江省临安市等12个单位为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开展第二轮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2009年,启动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出台《关于开展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选取浙江建德、
江西崇义、
甘肃小陇山、中科院热林中心等15个单位,开展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2016年,又增补
河南省国有商城黄柏山林场等5个森林经营样板基地。自2013年以来,深入开展蒙特利尔进程履约、中芬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森林经营理念,倡导和推动了森林可持续经营《延吉宣言》的出台和发布工作,编制出版了《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国家报告》、《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状况(2016)》。2016年,发布《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积极推进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促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2019年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统筹谋划全国森林经营工作,指导各地加快构建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管理决策体系。2020年,在整合各类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的基础上,选取73个单位启动开展了森林经营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旨在遵循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探索建立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和森林类型的森林经营模式和技术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保障,创新管理和投入机制,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扎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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