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分销阶段数据收集和建模应按照强制性公司特定流程进行,包括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等公司待定数据输入。另一方面,CFB-EV中规定的分销阶段
碳排放核算范围为电池制造厂到负责电池在车辆上组装的OEM制造厂之间的运输过程。但是该征求意见稿将分销阶段核算范围规定为电池制造厂到投入欧盟市场之间的运输过程,意味着即使我国车辆在国内完成电池组装后出口到欧盟,依然需要计算国际海运产生的碳排放,将增加我国电池产品碳足迹,进一步削弱了我国电池产品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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