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后两项减排措施为企业现阶段普遍采用且具有显著减排作用。但按照该征求意见稿对电力和EOL阶段
碳排放核算的处理方式来看,调整
能源结构和使用循环材料的减排潜力将大幅受限,导致我国电动车电池碳足迹降低难度进一步提高。一方面,较低的区域电网碳排放因子及绿电碳排放因子将无法使用,包括通过绿电购买协议购买的绿电以及接入公共电网的屋顶光伏自发电等,基本上只能使用国家平均电网碳排放因子,而国家平均电网碳排放因子因我国能源结构限制短时间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另一方面,EOL阶段核算方法中,大幅削弱了循环材料的减排效果,高碳的原生材料循环利用后减排效果不大。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