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绿电绿证机制均是基于市场的重要气候政策工具,两者的最终政策目的都是促进
低碳转型,但是存在较大差异。一是促进低碳转型的方式不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国际最主流的、通过碳定价减少碳排放的政策工具,而绿电绿证机制主要通过促进可再生
能源发展实现低碳转型。具体对于电力行业而言,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基于强度控制、配额免费分配的,对电力行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促进火电行业内部结构调整、降低排放,碳价在火电行业内部已经实现“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但由于火电企业仍是基于强度的免费获得配额,可再生能源相对火电竞争力因碳价提升较为有限。绿电绿证机制主要通过市场化机制为可再生能源提供额外支持,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因此,两者目前的政策主要作用对象分别是火电和可再生能源两类电源。二是交易标的物不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标的物是碳排放配额,绿电绿证机制的标的物是绿电和绿证。碳排放配额代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下的重点排放单位允许排放一单位二氧化碳的权利,不同企业同一年份通过配额分配获得的配额完全同质,在履约环节使用不存在区别。绿电和绿证背后对应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则具有技术类型、装机时间、补贴情况等差异巨大的特点,在不同场景中难以完全同质使用。
两种制度同样存在重要关联。第一,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管理下,碳排放资源的稀缺性得以不断显现,碳价不断上升的走势也会提供重要的价值锚定,影响到绿电和绿证的价格;第二,如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控的碳排放包括电力使用造成的间接排放,绿电绿证的交易信息能够为核算企业碳排放和向企业发放配额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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