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首次将生物质燃料燃烧作为独立排放源进行系统核算,涵盖
农业废弃物、薪柴、沼气等六类燃料在居民生活、工商业和电力部门的燃烧排放。农村生活炉灶区分省柴灶与传统灶,CH4排放因子缺省值分别为薪柴2.72 kg/TJ和2.44 kg/TJ,活动水平数据通过农户调研与
能源统计结合获取。公用电力和热力领域的生物质发电锅炉排放因子统一为30 kgCH4/TJ,需结合装机容量与发电量计算。对于数据缺失地区,推荐采用秸秆草谷比与干重比缺省值进行估算,强化非商品能源的碳计量完整性,助力农村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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