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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币赔钱闹上法庭】炒币亏钱了,能去法院说理吗?

2018-8-3 15:29

来源: 起风财经

专家视点:比特币是难衡量价值的虚拟财产


对于比特币的法律属性,目前国家规定不明确,不少专家认为应把其归类为“虚拟财产”,如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郑嘉琦认为“比特币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且是因某种目的而结合的权利义务总体,所以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有充分依据,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属于虚拟财产的一种。”

而这种虚拟财产一旦失窃,其价值却难以衡量。北京华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毅认为,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能够以人民币计量,但数额确定并没有合理权威的计算方式,公安机关和法院难以对其定价。所以比特币相关盗窃案件中,将其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更符合我国目前对比特币的定位及相关法律规定。

基于目前混乱的情况,许多专家呼吁国家尽快完善相关立法。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林慰曾认为,在比特币金融监管的法律实践中,以法规取代法律的现象十分明显——法律与法规的作用出现了倒挂。而法规往往只是一时性规定,从长远来看不能维护金融市场监管的法制化与规范化。

对于立法缺失,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陈云峰律师也有同感。陈云峰是多家区块链创业公司的顾问,他发现初创公司目前最大的法律困惑是无法可依。但国家短期内出台法律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大家都在摸索阶段。

但鉴于我国金融发展的历程较短,本身我国金融立法就不够完善,所以对比特币立法的条件尚不具备。再者比特币的国际流通性和匿名性也使其立法困难重重,仅仅我国一方完善相关法规是不够的,须得全世界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共识。但是,因为比特币牵涉到洗钱等非法行动,而非法所得往往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所以在比特币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巨大的利益鸿沟,这也是跨国监管与合作的阻碍。

中本聪发明比特币时,目的是脱离政府或央行的控制,使其成为全球自由流动、不受政府监管和控制的货币。但如今我们不得不研究比特币的法制化问题,其实已经背离了中本聪的初衷。也许他的初衷过于理想化,但是“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不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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