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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币赔钱闹上法庭】炒币亏钱了,能去法院说理吗?

2018-8-3 15:29

来源: 起风财经

比特币案件数量年年攀升


记者翻了下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比特币莱特币区块链、矿机等相关的案子,发现最近几年比特币的案子越来越多。

因为调解结案的案子不会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而且同一案件中,初审、二审、终审的裁判书各算一份,因此实际案件数量难以统计。暂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所列裁判书数量为案件数量。

截止2018年7月底,以“比特币”为关键字能查到267份裁判书。最早的案子发生在2013年11月,一位卖家在“速卖通”上卖比特币,结果虚拟交易不被阿里巴巴承认,使卖家损失了上万元,卖家起诉至法院,最后被法院驳回诉讼。

此类案件中,矿机诈骗纠纷最多。其次是以比特币和其它山寨币作为主要财产标的物的纠纷。这类纠纷的关键点在于涉及比特币和山寨币的交易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目前判定结果不一。

以“区块链”为关键字,能查到26份裁判书,最早日期是2016年11月18日。但是,这些案件的案情都与区块链技术无关,大部分是传销币诈骗纠纷。上个月最火的杭州区块链电子证物一案尚未收录。

审理案件的标准除了《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禁止传销条例》等常规法规外,还有两则与比特币相关的法规。与区块链相关的法规尚不存在。

比特币相关法规一是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了该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可见,本次公告肯定了比特币的商品属性。

法规二是人民银行等七部委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该公告主要针对ico,即首次代币发行,和比特币的法律属性为何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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