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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万字长文解读“数字金融与数字货币”

2018-12-24 16:05

来源: 巴比特 作者: 海伦

区块链技术的信任机制


  各位对区块链有很多的研究,我可能在技术方面并不熟悉,所以我主要从金融的角度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顾名思义,区块链是信息区块衔接组成的数据链,我也归纳了一些话:区块链技术是各参与方基于共识机制集体维护的一套分布式的共享帐本。区块链是多种技术的组合创新,一是基于时间顺序的链式数据结构;二是基于共识算法的实时运行系统;三是基于智能合约的规则生成与执行;四是我们现在的互联网也是点对点网络,但是这种点对点网络本质上并不是加密的,区块链的建立应该说是以基于加密算法的点对点网络,或者说是加密的互联网。

  区块链技术区别于现在的金融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的重要特征,是它有自定共识规则、自动实施规则、用技术信任加持商业信用的能力【1】。区块链建立了“技术背书”的信任机制,通过数学方法解决信任问题,以算法程序表达规则,只要信任共同的算法程序就可以建立互信。它的价值在于,可以在信任未知或者信任薄弱的环境中形成可信任的纽带,创造信用,节约信用形成所需的时间和成本,容纳更多的交易对手,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

  进一步分析,区块链通过“共识协议”和编程化的“智能合约”可以嵌入相应的编程脚本。这种可编程脚本本质上是由交易各方自定义,共同确认规则,技术上众多子例汇总的列表。这里有几个方面,我就不详细一一列举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诚信文化仍将是社会的基石,契约原则仍将被遵从,信用形成的传统模式仍将维持,这些都不会改变。技术再怎么发展,只要我们坚持市场经济这么一个体制,诚信文化的契约原则我认为都不会改变。能够改变的是什么?

  在区块链金融应用场景中,技术性信任可以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取代商业信用,但并非否定传统的信任方式,实质上不是去信任,而是用技术信任加持商业信用。这种加持是有意义的,因为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的支柱,契约关系、契约原则、公有领域的公权力,对于社会经济的健康运行有基础性的意义。

  我们看到契约原则一般通过良俗的推行、法律的实施、合约的履行来实现的,这样的话就会有一些问题,比如良俗是约定俗成的行为理念,法律是写在纸上的规则,合约有白纸黑字的约定,也有口头的承诺,这里就存在一个可能被利用的缝隙,就是违背良俗、冒犯法律、背离合约的行为,有时候难以被及时制止和纠正。

  以票据为例说明。票据是非常便捷的结算工具和融资工具,也是中央银行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当然这几年票据交易量在逐步减少,但仍有很高的数额。直到去年,我们累计签发的商业汇票17万亿多,金融机构累计贴现39万笔,现在票据业务有个很重大的缺陷,难以有效管控和防范操作性风险和道德风险,包括票据真实性的认证失效、一票多卖、利用票据违规融资套利等等。我们现在票据业务的监管只能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执行,缺乏全流程快速调阅和审查的手段,所以监管效率低,交易成本高。经过这么几年发展,我们票据问题比过去少了很多,但我们付出了巨大成本,金融机构也好、监管机构也好,要有专门的岗位、人员、流程执行票据,这意味着我们审核就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

  能不能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数字票据呢?我认为会涉及五大要素:一是必须由中央银行、票据交易所、金融机构组成分布式超级帐本系统,负责数字票据的记账和安全维护;二是中央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作为票据的清算媒介;三是数据票据从签发、承兑到转让、贴现、再贴现,一直到兑付,全周期交易在线上完成;四是运用智能合约技术,实现商业约定的具体限制,引入监管控制节点,确保监管机构可以实时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这样我们就能够由交易各方确保交易符合交易各方的意愿,符合法律的要求和监管的要求。五是我们可以利用数字货币实现数据票据与资金同步的清算,实现点对点的交易,确保价值交换的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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