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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下的STO | 2019“大佬说 ”

2019-1-6 19:23

来源: Odaily星球日报 作者: 张雪

以“更符合监管”著称的 STO 为何被北京金融管理局定于为“非法金融活动”?中国证券法是否有 STO 的生存空间?


张淞亚:我认为霍局长出来说这个事情都是对这个行业有好处的。很多 ico 资金盘直接改了个名字,以 STO 的名义来融资骗钱,它不懂 STO 是什么。还有一个乱象就是,海外项目在中国进行募资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他们没有在证监会备案,所以它不能向中国人募资。

中国企业发 STO 也是不合法的,因为中国的证监会没有 STO 的监管框架。

孙茳涛: STO 作为一个全球性的证券 token金融实践,其实有很强的地域属性。在中国这样严监管、态度审慎的国家,目前它还不具备明确的法律地位,所以暂时不具备操作的空间。

蒋慧杰:京东作为一家在美国合法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其股票是不能在中国市场做公开募集的。同理,不论基于美国或是新加坡的证券法进行证券型通证的募集发行,都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在中国市场做募集行为。

坦率说,STO 在目前中国的法律与政策下没有空间。

标准共识高级分析师李自鹏:短期内让中国的监管层认可 STO,并且写到中国证券法中是不现实的。未来若有一些比较优秀的公司通过 STO 成长为优质企业,为社会带来价值,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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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STO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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