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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法律风险问题:ICO是否涉嫌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

2018-6-18 07:03

来源: 比特律 作者: 曾杰

ICO是否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罪


笔者认为,可能性不大,但可能涉嫌行政违法。

在去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关于ico的发文中,提到,ICO涉嫌非法发行证券,在刑法中,对于非法发行证券行为的规定,最接近的罪名是《刑法》179条的擅自发行股票罪。

擅自发行股票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超过30人的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但是从罪刑法定的角度而言,要认定部分ICO发行为擅自发行股票的行为笔者认为较为困难。关键点之一就是ICO项目所发行的代币,到底是不是“股票”则很难认定。笔者认为,即便是最宽泛的定义,即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而代币则是一种虚拟货币,两者在基本性质上完全不同。

因此,ICO发行活动很难被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的行为。

但是,从我国监管层穿透式管理风格来看,将数字代币视作一种“证券”或“变相证券”则应该不是难事。因此将ICO行为视作一种非法发行证券,违法《证券法》的行为则完全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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