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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丨中国碳市场发展剖析与未来发展之我见

2023-10-26 09:20

来源: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作者: 吕学都 等

中国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的对接


全球目前有32个国家和地区的碳市场在运行,涵盖约80亿吨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8%。从理论角度看,碳交易体系的覆盖范围越广泛,越有利于找到更多更低边际减排成本的项目,从而以更经济的方式达到既定的减排目标。因此,推进碳市场的全球对接并根据国际市场规则和机制便捷地进行碳交易,将有助于全球以更低成本实现共同的碳减排目标。但要建立一个全球互联的碳交易市场涉及的因素很多,在实践中会遇到很多困难,甚至在某些方面不得不做出妥协。

在国际上,《巴黎协定》第6条为跨国碳市场的合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两类合作机制,即第6.2条的“合作方法”以及第6.4条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其中,“合作方法”是指允许缔约方通过“国际转让减排成果”(Internationally Transferred Mitigation Outcomes, ITMOs)来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以下简称NDC)。

而“可持续发展机制”则允许缔约方购买此机制下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以帮助实现自己的NDC。为确保同一减排量不被重复使用和计算,这两种机制都要求参与交易的缔约方必须对其NDC目标排放量做“相应调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即对交易部分进行“加”或“减”处理。格拉斯哥气候大会已经发布了关于“合作方法”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的指导方针,而更为具体的相关实施细则仍在谈判中。

中国碳市场若要与其他国家的碳市场对接、开展双边或多边碳交易合作,必须遵循《巴黎协定》的相关规定。要在该协定相关细则的指导下,与相关国家进行合作磋商和谈判,明确合作原则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此,虽然中国碳市场与国外其他国家的碳交易合作已有法可依,但实际的合作仍须在中国政府的指导下开展。这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与国外对应机构的主管部门就碳交易合作达成共识、签署相关协议后,按照双方政府的共同指导开展具体合作,以确保中国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的顺利对接。

鉴于此,中国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的交易宜采取“小步谨慎”的策略。即使中国政府开放与全球碳市场的合作,实际推进仍将遵循审慎且稳步的方式。刚开始可通过少量试点开展这种跨国碳交易,以保障中国碳市场不受外界冲击。

中国还应高度重视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巴黎协定》第6条下的合作。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中国在先进技术和能源建设项目方面已投资众多,既有中国的独资和合资建设项目,也有无偿援助和贷款支持的项目。这些建设项目往往采用了相较于当地技术水平而言更加先进的技术,既促进了当地的发展,也形成了大量温室气体减排。过去,这部分碳减排效益并未得到充分重视和利用。但在当前全球致力于气候保护的大背景下,通过法定程序,这些项目所带来的碳减排量应被转化为碳减排信用或“减排成果”。

参与这些项目建设和投资的中国企业,应享有分享这些减排信用或减排成果的权益。从长远角度看,提升全球碳交易合作将强化中国在推动全球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作用并进一步促进中国碳市场在全球碳市场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这也将有助于中国开发的绿色低碳技术和装备及产品走向全球,推进全球绿色转型,重塑全球绿色发展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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