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采用由开发单位编制完成,向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的方式,来确定方法学。之前备案的200来个方法学,绝大部分是由过去的《京都议定书》下的CDM机制转化而来的,国内自己开发的是少数,仅有27个。过去几年中真正得到使用的方法学也是比较有限的,绝大多数的方法学——尽管我们过去做了1300多个项目——在闲置中。
具体而言,过去的项目涵盖了多个领域,总共签发不到7800万吨。减排量备案项目中,新
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型占比约90%,风电、光伏、沼气、水电等类型项目数量较多。为了维持这个市场的运转,先后备案了12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减量核查机构,备案了9个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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